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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ugust 29 相濡以沫,不若相忘于江湖 “泉涸,鱼相与处于陆,相呴以湿,相濡以沫,不如相忘于江湖。与其誉尧而非桀也,不如两忘而化其道。”
——《庄子·内篇·大宗师第六》 既然能够“相濡以沫、相掬以湿” ,何必“不若相忘于江湖”?
庄子行文,琢磨不透。此文意思既然“相濡以沫”,艰难环境中的同舟共济,并不是一种常态。在双方都没有虐待或者被虐待的倾向的前提下,庄子觉得双方还是回到各自的正常的生活里面,哪怕是两两相忘的好。
庄子又有文: 子非鱼,安知鱼之乐。
从庄子的这个观念再以此看上文,不难理解出相濡以沫者有他的道理, 相忘于江湖的人也有他的理由,两种生活的理念无所谓好坏,何来高下之分? 庄子这里充分的发挥古人的主观能动性,可惜不是地方,自己打了自己的一个大大巴掌。套一句俗的,顺其自然是好的,若是为了顺其自然而顺,便有了执念,恐怕也就落了下乘。
我不喜欢庄子,因为丫老是提一些没有建设性的却又看似高深莫测的东西。尽管老庄归为一类,可我相信若是老子来写这个故事,怕是要改成“相濡以沫,不若同游于江湖”。
思维意识上如此明显的漏洞,以庄子大才, 安能不知?私以为, 如此写来,不外乎两种可能.
1. "相忘于江湖" 明显比其他什么"同游于江湖"乱七八糟的要酷, 可以骗mm.
2. 庄子想说的不是什么回到自然的状态两两相忘, 而是那个" 不如不要再想什么在江湖里面的时光, 就这么凑合着亲个嘴,过过小日子算了." 哈哈
PS: 不小心在同学录上发现谢某和水大小姐在同学录上大玩暧昧, 一个假惺惺的威胁要“相忘于江湖“, 一个流出大口大口的口水,假装慌乱道: 这不是我吐的. 呵呵,暧昧阿暧昧。 Comments (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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